企业注册费

提问人:徐健容。     发布日期:2023-03-22 16:48:40     浏览:1965

最佳回答

如果企业自用商标的商标注册费用入管理费用--商标注册费会计科目;

如果企业代理商标的商标注册费用入营业费用--商标注册费或主营业务成本会计科目。

风尘客     发表于 2023-03-22 18:32:05

其他回答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为加强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现就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广铁集团和大秦铁路公司)、国有邮政企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外国海上石油天然气企业)等企业的所得税征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述企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但其税款由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7号)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的通知》(财预〔2013〕34号)规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为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管理,应按国税函〔2010〕184号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8号)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的通知》(财预〔2013〕34号)的规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全额缴入中央国库。为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原则,现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的各省邮政公司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省速递物流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下属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这些子公司汇总申报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就地预缴。二级分支机构的名单,由企业提供,省税务机关予以公布确认。以前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的各省级邮政公司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没有确认的,给予补充确认。
 
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管理,应按国税函〔2010〕184号第一条规定执行。两家公司的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两家公司的下属二级(不含)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由二级分支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经所在地省税务机关审核后公布确认。”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8号)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的通知》(财预〔2013〕34号)规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精神,现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企业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年终进行汇算清缴。上述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各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2号)规定:“
二、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应在汇总纳税的年度中持续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已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
(二)主要机构、场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不得采用核定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能够按照本公告规定准确计算本机构、场所的税款分摊额,并按要求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非居民企业可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8号 )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所称“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因此,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可以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否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财会〔2006〕3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第四条规定:“本准则不涉及下列企业合并:

(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形成合营企业的企业合并。

(二)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

什么是企业合并?哪些企业合并行为不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

我们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是按照月度预缴还是季度预缴?

法律分析:
1、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
4、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另外,发明专利授权办理登记费255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办理登记费205元。
5、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第三条 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
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第四条 将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据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晨曦风影     发表于 2023-03-22 18:22:24

如果是外购或接受出资人投入的商标,注册费要计入无形资产初始成本。对于本企业注册自创的商标,由于注册费本身花费不大,可以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如果注册费用较大,由于根据会计准则中“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中的规定,无形资产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组成,因此注册费可以资本化。

leo     发表于 2023-03-22 18:32:05

如果是外购或接受出资人投入的商标,注册费要计入无形资产初始成本。对于本企业注册自创的商标,由于注册费本身花费不大,可以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如果注册费用较大,由于根据会计准则中“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中的规定,无形资产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组成,因此注册费可以资本化。

周杰     发表于 2023-03-22 18:32:05

如果是外购或接受出资人投入的商标,注册费要计入无形资产初始成本。对于本企业注册自创的商标,由于注册费本身花费不大,可以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如果注册费用较大,由于根据会计准则中“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中的规定,无形资产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组成,因此注册费可以资本化。

Rachel     发表于 2023-03-22 18:32:05

如果是外购或接受出资人投入的商标,注册费要计入无形资产初始成本。对于本企业注册自创的商标,由于注册费本身花费不大,可以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如果注册费用较大,由于根据会计准则中“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的计量”中的规定,无形资产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组成,因此注册费可以资本化。

t.y.l     发表于 2023-03-22 18:32:05

如果企业自用商标的商标注册费用入管理费用--商标注册费会计科目;

如果企业代理商标的商标注册费用入营业费用--商标注册费或主营业务成本会计科目。

风尘客     发表于 2023-03-22 18:32:05

目前企业都采取的是新版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产生的一些费用,如开办费等,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一开办费",因此,企业筹建期间产生的注册费应计入“管理费用一开办费"。。

勇     发表于 2023-03-22 18:32:06

企业商标注册费用为每件300元,注册流程如下:

夜袭寡妇村。     发表于 2023-03-22 18:53:21

加拿大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管理体制有关情况如下:
一、 加拿大在行政制度上为议会负责制,议会制政府包括联邦 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等级。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有各自的《公司法》(Canada Business Corporations Act)。依照联邦政府《公司法》设立的企业可以在任何一省开业,但除了在联邦注册之外,还要在其开业的省注册,且费用较高。因此,加拿大大多数企业都是依照各省的《公司法》设立的。该类企业虽然只能在注册省开业,但经营范围不受任何限制。另外,联邦《公司法》对联邦企业的管理也要严些。有些行业如省际运输,电台等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注册为联邦企业。 注册机关:联邦注册部门为Corporations Canada,各省根据不同情 况注册部门的名称各异,如有 Corporate Registries(阿尔伯塔省),Ministry of Finance & Corporate Relations(不列颠哥伦比亚省),Ministry of Consumer and Business Services(安大略省)等等。另外,还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注册。 注册条件:企业登记注册一般要求具备的条件是: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 注册手续:注册手续一般分为选择企业名称、发起人签署企业章程、填报申请表和缴纳注册费四个部分。注册手续一般是请当地的律师代理。注册机构颁发营业执照即标志企业成立。从申请到注册完成,一般需要两个星期。 注册费:注册费为各种文件、证明费用等。按联邦《公司法》成立公司与按各省的《公司法》成立企业,注册费用是不相同的。联邦注册费为500加元,各省注册费各不相同,大约为联邦费用的一半。 所有企业都必须到加拿大海关税务总署 (Canada Customs and Revenue Agency)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申请一个(唯一的)15位的企业注册号(BN---Business Number),该注册号主要包括海关税务署监管、征税所必须的四项内容:公司所得税;工资扣缴;联邦税以及进口或出口。前9位阿拉伯数字是企业编号,第
10、11位英文字母代表不同的项目,最后4位阿拉伯数字代表企业内部不同部门。
二、 进出口企业及其经营行为主要由加拿大海关税务总署在各地 的分支机构和外交国贸部的进出口控制局实施监管。前者主要负责企业的纳税情况,后者主要对某些需要管制的商品发放进出口许可。加拿大工业部、卫生部、环保署等其他有关部门也分别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对所需管制的商品发放进出口许可。 相关法律:《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进出口许可法》 (Export and Import Permit Act)。
三、 对在进出口环节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加拿大没有专门的处 罚措施和相关法律。各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具体的违法违规情况,依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如《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版权法》(Copyright Act),《劳工法》(Canada Labour Code)及《竞争法》(Competition Act)等等。

希望采纳

陌上花开     发表于 2023-03-22 18:56:03

应该收,这个企业营业执照收工商注册费在收费目录的,不属于乱收费。

李婷     发表于 2023-03-22 19: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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