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座记性不好
负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建设单位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信用信息的,停止其商品房网签,限制其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建筑工程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不到位2次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仍未整改到位的,予以停工;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一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使违法欠薪主体“一处拖欠、处处受限”。
对参建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信用信息的建筑工程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把其列入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重点监管名录进行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频次;建筑工程项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不到位2次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仍未整改到位的,予以停工。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一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使违法欠薪主体“一处拖欠、处处受限”。
这样我们农民工就可以踏踏实实做事,因为有给我们撑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