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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91×2%=7.82(万元),与实际发生额一致,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
某居民企业某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销售产品收入5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00万元。销售成本2,900万元。缴纳增值税870万元。缴纳销售税金及附加9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含广告费86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30万元。直接向某农村小学捐赠现金为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4万元。1.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会计利润。2,纳税调整项目金额。3,实际应纳所得税额4,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解答:1.会计利润总额:二:纳税调整项目金额:1:广告费。2:公益性捐款。3:罚款
会计利润的计算过程是
5000-3200-140 70-50-800-440-150-160=130
广告费扣除限额
5070*15%=760.5纳税调增780.5-760.5=20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0*60%=18
5070*0.005=28.5纳税调增30-18=12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75%纳税调减80*75%=60
工程利息不可以扣除,纳税调增40
赞助支出不可以抵扣,纳税调增8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30*12%=15.6纳税调增50-15.6=34.4
罚款2不可以抵扣,纳税调增2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30 20 12-60 40 8 34.4 2=186.4
应交所得税186.4*25%-30=16.6
一、(本题14分) 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20 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
(3)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94万元;
(4)缴纳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
(5)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
(6)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
(7)投资收益74万元(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
(8)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38万元)。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会计利润
2、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5、应纳税所得额及企业所得税额。
6、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会计利润=5600-4000+800-694+40-300-760-200+34+100-250=370 应纳税所得额370-40-45+38-34=289 题目没有说是否小微 要是不是小微应纳企业所得税289*0.25=72.25 要是小微100*0.05+189*0.1=23.9 分析 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免税 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60万元、------加计扣除75%,调减60*0.75=45 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收入千分之五和实际发生额60%,哪个低算哪个 收入千分之五(5600+800)*5/1000=32 实际发生额70*0.6=42 选择32 调整出70-32=38 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免税 其中含公益性捐赠38万元---会计利润12%为扣除标准370*0.12=44
二、本题15 分: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 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
(2) 销售成本15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700万元(其中广告费40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 ;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 ;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其中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80万元
(6)营业外支出60万元(其中用库存商品行通过县级政府体向贫困山区捐款,库存商品的成本30万元,对外售价40万元,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35.2万元
贷:库存商品
3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万元;
(7)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8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
8)当期计提坏账准备50万。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会
来机械厂为居民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600万元,其中,在用机器设备为450万元,生产用房50万元(固定资产不考虑残值)。假定2018年度该企业有关资料如下:
1)企业的利润总额为300万元,
(2)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为10000万元(其中: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销售收入300万元)
(3) 企业实发工资总额为290万元,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5万、支出的职工福利费30万,职工教育经费共计20万元;
(4)发生业务招待费22万元;
(5)本期因排污处理不当,被环保部门罚款2.5万元:
(6)通过公益社会团体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8万元、贫困山区希望小学6元;
(7)国库券的利息收入10万元;
(8)企业对600万元固定资产按年10%的综合折旧率计提了折旧。( 税法规定,机器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9)公司将自制的产品500个,每个成本100元,
(1)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91×2%=7.82(万元),与实际发生额一致,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391×14%=54.74%(万元),实际发生额为58.65万元,所以,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8.65-54.74=3.91(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91×2.5%=9.78(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1.73万元,所以,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73-9.78=1.95(万元)。
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91+1.95=5.86(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00×5‰=4.5(万元)>6×60%=3.6(万元),可以扣除3.6万元。
应调增的所得额=6-3.6=2.4(万元)
(3)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费=400×8%+150×5%+50×4%=32+7.5+2=41.5(万元)
应调增的所得额=600×10%-41.5=18.5(万元)
(4)捐赠扣除限额=300×12%=36(万元),实际发生100万元,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捐赠为36万元。
(5)对国库券利息收入30万元,按规定应免征企业所得税。
10万元罚款和支付的5万元赞助费按税法规定不允许列支。
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5.86+2.4+18.5+100-36+10+5-30=375.76(万元)
(6)企业应补缴所得税额=375.76×25%=93.94(万元)
本年应补缴所得税税额=93.94-75=18.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