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子
商业折扣是指销售方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或者说是价格优惠。因此,商业折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销售而发生的折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现金折扣允许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应当是购销合同注明的折扣条件及有关收款单据。购货方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
移动的树影
商业折扣是指销售方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或者说是价格优惠。因此,商业折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销售而发生的折扣。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最终成交价格进行商品收入的计量。
【例】企业向A销售商品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率17%,商业折扣10%
【解】销售时 直接扣除商业折扣后入账
计算:应收账款科目余额100×(1+17%)×(1-10%)=105.3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100×(1-10%)=90万元,二者余额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扩展资料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依该《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
1、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或者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富哥
涨价之后降价 一般用来吸引客户眼球
文雅居士
增加销售额啊
阿正
商业折扣是指销售方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或者说是价格优惠。因此,商业折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销售而发生的折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一致。现金折扣允许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应当是购销合同注明的折扣条件及有关收款单据。购货方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扩展资料:
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
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
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发票上。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行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