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税收筹划方法的一般步骤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法有哪些?
一、巧用公积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 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捐赠限额)。 (二)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 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 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最后,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三)对于地震“特殊党费”国税发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 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公益、救济事业的捐赠。 党员个人的该项捐赠额,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这是合理可行的。三、理财产品种类的选择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推出了新的理财产品。其中很多理财产品不仅收益比储蓄高,而且不用纳税。 比如投资基金、购买国债、买保险、教育储蓄等,不一而足。众多的理财产品无疑给工薪阶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慎重思考再选择便可做到:不仅能避税,而且合理分散了资产,还增加了收益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这是现代人理财的智慧之举四、利用暂时免征税收优惠,积极利用国家给予的时间差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目前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中较少的几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 纳税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或者基金进行买卖,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差价收入,间接实现合理避税。但因为许多纳税人不是专业金融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所以采用此种方式时需向行家里手请教,适时学习相关知识,谨慎行事。 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用现在比较通用的说法叫作税式支出或税收支出,是政府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通过一些制度上的安排,给予某些特定纳税人以特殊的税收政策。 比如,免除其应缴纳的全部或者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等。一般而言,税收优惠的形式有:税收豁免、免征额、起征点、税收扣除、优惠退税、加速折旧、优惠税率、盈亏相抵、税收饶让、延期纳税等。 这种在税法中规定用以减轻某些特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规定,就是税收优惠政策。 六、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等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七、利用年终奖金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但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无疑为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方法。根据国税发号文优惠政策的规定,纳税人可以以牺牲一部分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作为代价,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金,实现避税。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而言,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八、通过企业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企业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的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部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企业个人双受益。 九、利用级差、扣除项目测算,合理避税筹划,争取利润最大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分级次减除必要费用,每次收入不足。元的,必要费用为。 元超过。元的,必要费用为每次收入额*()。在取得相应业务后,可根据收入额合理筹划,订立相关合同,争取利润最大化。 。
什么是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营业税的税收筹划,要从纳税人、计税依据及税率三个方面来考虑。由于营业税的税率是按行业设置的,不同的行业适用税率不同,只要行业确定,税率的筹划空间并木大。而纳税人和营业额的筹划成为营业税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一、纳税人的筹划1、规避税收管辖权,避免成为纳税人的筹划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税行为就不属于营业税的税收管辖范围,也就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因此,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各种灵活办法,将其行为转移到境外,从而避免成为纳税人。2、提供应税劳务的筹划通常情况下,一项劳务的提供,一般由两个环节构成,即劳务的提供环节和劳务的使用环节。 所谓“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是指应税劳务的使用环节和使用地在境内,而不论该项应税劳务的提供环节发生地是否在境内。 由此可以确定,境内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劳务,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使用的,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而境内纳税人提供劳务在境外使用的,其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 如国内某施工单位到俄罗斯提供建安劳务取得的建安收入不征营业税,原因是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外,尽管他们是国内的施工单位,但所发生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因而避免了国内营业税的缴纳。 3、载运旅客或货物的筹划凡是将旅客或货物由境内载运出境的,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凡是将旅客或货物由境外载运境内的,就不属于营业税管辖权范围。 如国内某航空公司客机从日本载运旅客入境,取得的收人不征营业税,因是“在境外载运旅客”。反之,日本某航空公司飞机从中国境内载运出口货物出境,取得的收入应当在中国境内征税,虽然该公司属境外机构,但它属于“在境内载运货物出境”。 根据此原则,运输企业将客货从我国境外运往我国境内,或者将客货从境外的一个地方运往境外的另一个地方,这两种运输业务因起运地不在我国境内,所以不缴纳营业税。运输企业可以充分地利用这条规定,开展起运地在境外的业务,尤其是在与我国有税收互惠协定的国家进行客货运输业务,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4、纳税人选择税种的税收筹划企业为了扩大经营,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中,并不仅仅局限在某单一应税项目,往往会同时出现多项应税项目,即兼营营业税木同应税项目,或者在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同时又涉及增值应税项目,也就是税法中所说的兼营与混合销售。 作为企业,必须准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什么是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才能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以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 二、兼营销售行为兼营是指企业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税项目。 如某些饭店、宾馆,既从事服务业,搞餐厅、客房,又从事娱乐业,摘卡拉OK歌舞厅。由于所从事的不同税目营业额确定的标准不同,有些税目所适用的税率也不同,因此税法明确规定:对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对未按不同税目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某宾馆在从事客房、餐饮业务的同时,又设一保龄球馆对外提供娱乐服务。某年10月份,该宾馆业务收入如下:客房收入80万元,餐厅收入20万元,保龄球项目营业收入50万元。该宾馆所在地娱乐业税率为18%,服务业税率为5%。 如果该宾馆不分别核算兼营项目,则宾馆客房、餐厅收入与保龄球收入一并计税,并且按两个营业项目中税率最高的娱乐业计税。 应纳营业税为:(80+20+50)×18%=27(万元)如果该宾馆分别核算,客房、餐厅收入与保龄球收入应分别核算,则分别按各自项目的营业税税率进行计算缴纳。 应纳营业税为:(80+20)5×%+50×18%=14(万元)显然,将营业项目分开核算,可使该宾馆节税:27-14=13(万元)。 三、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或非应税劳务,即企业在从事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同时,又涉及增值税的货物销售或增值税的应税劳务行为。 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是并行的税种,征收增值税就不征收营业税,反之征收营业税就不征收增值税,因此,其相关规定二者是一致的。
税收筹划的方法有哪些举例说明。?
这位朋友,下面我以近期几个实际操作的案例来具体告诉你税筹的方法。 案例一:企业通过变更企业纳税人身份来节税 于老板准备承包一个企业,承包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元,上缴租赁费元,预计实现会计利润元(已扣除租赁费,未扣除折旧费),于老板自己不领取工资。已知该地区规定的业主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元。 在营业执照上,于老板目前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继续使用原有企业的营业执照,要么将其变更为个体工商户执照。哪种方式税后利润更高呢? 总结:综上来说,变更为个体工商户,实际取得的税后利润比之前原有企
当前,企业的税务成本普遍很高。 举个例子:一家企业实现了一年万的利润,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万,剩余的万需要在分红时缴纳万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从利润到最终的利润分取,一共缴纳了的税金。企业合理节税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长期以来税收筹划意识不强,缺乏对企业整体税负的统筹规则意识,导致税负繁重,税收筹划要根据国家正规政策合理节税。 税收筹划的方法有哪些 大概总结一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税收洼地 ,核定征收 ,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纯技术) 目前多数企业是通过第三种模式,国内多家企业在用。前两种一些财税机构在大力推,但
一税通认为税收筹划可通过以下五个方法进行: 第一种方法:预计具有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将有利可图,选择子公司的形式,并分别纳税。 第二种方法: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并从总公司领取税款,以弥补总行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损失;即使下属公司都有利可图,此时纳税也没有任何部分。税收效应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种方法:预计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将被淘汰,分支机构将被选中。简易纳税可以弥补其他分支机构或总部的利润损失。 第四种方法: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正在亏损。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为盈的能力。如果可以转为短期,则应采用子公司的形式。否则,应采用分支
税收筹划方法?
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并不是盲目的,而必须按着一定思路进行。同时,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还要做好充分准备。 税收筹划应从何处入手 我们知道,税收筹划不同于偷逃税,必须在合法范围内实施,因此,税收筹划就有其客观空间,并不是所有税种具有相同筹划空间,因此,进行税收筹划必须首先找到税收筹划的入手处。 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入手 从原则上说,税收筹划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收筹划的途径、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因此,只有在精心研究各个税种的性质、法律规定以及了解各种税种在经济活动不同环节中的地位和影响的基础上,才能做到综合衡量、统筹考虑,选择最优的节税方案,取得尽可能大
税收筹划成功的四个秘诀!
税收筹划方法有哪些?
改变公司注册地址或将新公司注册在税收优惠的地区,当前个别地区支持当地经济的发展,会出台免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吸引广大企业,所以企业要想减轻赋税、或者免税,就可以前往税收优惠地区。
上一篇 :税收筹划和节税,税收筹划和节税筹划